苏教职联办﹝2019﹞1号
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工作,推动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问题;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政策措施,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职业教育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人,由省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担任;设副召集人2人,由联系教育工作的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省教育厅:统筹管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指导中、高等职业中国体彩网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落实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相关工作,承担全省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配合省教育厅编制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等相关工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研究制定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具体办法,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指导、服务和评价。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提供经费保障,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及时划拨职业教育相关经费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筹规划和推进全省职业培训;负责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负责技工中国体彩网相关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支持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制定农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训计划,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等。
省国资委:指导省属企业贯彻国家和省产教融合方针政策,结合战略规划和主业定位,参与职业教育工作。
省税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明确涉及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办法和办理程序等。
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配合做好相对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精准扶贫,配合实施贫困乡镇低收入劳动力转移培训等。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主任由省教育厅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各地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联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附件: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docx
江苏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19年5月24日
附件:
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 江 副省长
副召集人:陈少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葛道凯 省教育厅厅长
成 员:汤明海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曹玉梅 省教育厅副厅长
胡学同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赵 光 省财政厅副厅长
朱从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蔡 恒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李秀斌 省国资委副主任
程明红 省税务局总会计师
刘文俊 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