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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五批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分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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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五批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分类的通知

苏价费[2012]83号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期公布的相关职业标准,为适应我省产业发展需要,满足劳动者提高职业能力的需求,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4]465号、苏财综[2004]160号)规定,现公布《江苏省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分类(第五批)》(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12年3月起执行,各鉴定机构开展第五批职业技能鉴定,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收费标准,及时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领取或变更手续,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规范鉴定和收费行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江苏省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分类(第五批)
(2012年3月公布执行) 

职业技能鉴定类别

新增职业(工种)名称

第一类

社会服务人员

婚姻家庭咨询师

企业管理人员

工业设计师

第二类

社会服务人员

芳香保健师、创业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员

机电设备加工维修装备人员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

轨道交通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城市轨道交通电动列车驾驶员

第三类

工程施工人员

公路测量员

第四类

购销人员

汽车营销师

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人员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服务员、城市轨道行车值班员、城市轨道接触网检修工

第五类

餐饮服务人员

咖啡师

第六类

企业管理专项技能认证类

职业英语、员工关系管理

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专项技能认证类

灰土回填、墙面刷涂、室内瓷砖铺贴、卫生器具安装与配管、手工编织、手工钩织、丝网花制作、食品雕刻、龙虾烹饪、花卉栽培、生活(病员)照护、母婴护理、婴幼儿护理、室内保洁、KTV服务、电动自行车维修

生产服务专项技能认证类

大圆机调机、纺织面料成分检测、机织小样织样、家具喷涂、家具砂磨、家具配件包装